1、偷窃罪判三年能假释吗
根据国内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文规定:凡被处以有期徒刑之有罪者,须服满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
而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应在实质实行十三年以上,若可以严格遵循监狱纪律,积极同意教育改造且确有真诚悔过之心,且不再具备重新犯罪之风险,方可获得假释权。
然若因某种特殊情形,经由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上述服役期限的限制便可不受约束。
对于那些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之盗窃罪罪犯来讲,假如他们满足了上述提到的假释条件,即已服满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即一年半以上),并且可以严格遵守监狱纪律,积极同意教育改造且确有真诚悔过之心,且不再具备重新犯罪之风险,事实上是存在被假释的可能性。
然而,关于他们能否最后获得假释这一问题,则需全方位考虑海量原因,并由相应的司法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仔细审察和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质实行十三年以上,假如认真遵守监规,同意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假如有特殊状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实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与因故意杀人、强奸、打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能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服刑者需实行至少一半刑期,无期徒刑者需实质服刑至少13年,期间遵守纪律、积极改造、真诚悔过且无再犯风险,方可申请假释。特殊状况,最高人民法院可豁免期限限制。三年有期徒刑的盗窃犯,服刑一年半以上,表现好,有机会假释,最后决定需司法机构依法审察。
2、偷窃罪判三个月缓刑的意思是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某名罪犯进行判决,他将面临三个月的有期徒刑,且需缓期实行;
2.缓刑,这是一种旨在推行刑罚的司法规范,并不是一种实质性的刑罚形式。
它体现为在肯定条件下的刑罚中止。
换言之,对于那些满足相应法定条件的特殊犯罪分子,可以在肯定时间内不对其推行羁押,以暂缓其刑罚的实行,直至其表现好;
3.缓刑规范能够帮助罪犯积极改造自我,亦能维系社会的安定和谐。
然而,在涉及到物品失窃的状况下,一个人会不会被断定为偷窃犯并不见得绝对,需依具体状况而定。
比如,对于存在小额偷窃习惯、因为自然灾害致使生活困窘偶尔为之,或者在被迫参与偷窃活动中未分得赃款或所得赃款较少者,可能不会被认定为偷窃犯罪,反之,可能需要主管机构给予相应处罚。
更进一步来讲,大家应该将针对家庭成员或近亲属物品的偷窃行为与社会上的偷窃犯罪行为进行有效区别和处置;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有关讲解,对于此类案件,原则上可不视为犯罪论处;
若确实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在处置过程中理应不同于普通社会案件。
依据《刑法》及有关司法讲解,即使侵犯财产的金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规范,但假如情节轻微,同时符合以下五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均可视为非犯罪行为:
(1)已满十六岁,但尚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所从事的偷窃行为;
(2)可以全部归还偷窃所得款项及赔偿损失;
(3)自行向警方投案自首;
(4)因为被迫参与偷窃活动而没办法获得更多赃物,甚至只分得少量赃款;
(5)其他相对轻微且实质风险较小的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偷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偷窃、入户偷窃、携带凶器偷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紧急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紧急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偷窃罪判三个月如何解决
对于被断定犯有偷窃罪且获判三个月有期徒刑的状况,最重要任务便是确认该判决到底是否已然正式生效了。若判决尚将来得及生效,那样在此种状况下,假如被告人主观上觉得该判决存在错误或者量刑过于紧急,便有权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以期可以争取到更为公正适当的判决结果。然而,若判决已经正式生效,那样被告人便需要同意所判之刑罚。在服刑期间,被告人应当严格遵守监狱的各项规章规范,积极投入改造活动,争取获得减刑或者假释的机会。同时,还需密切关注自己的社会信用记录,由于偷窃犯罪记录非常或许会对其日后的就业与信贷等很多方面产生一定量的负面影响。当刑满释放之后,被告人应当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重新融入社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为恢复正常的生活秩序而不懈奋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服刑者需实行至少一半刑期,无期徒刑者需实质服刑至少13年,期间遵守纪律、积极改造、真诚悔过且无再犯风险,方可申请假释。特殊状况,最高人民法院可豁免期限限制。三年有期徒刑的盗窃犯,服刑一年半以上,表现好,有机会假释,最后决定需司法机构依法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