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某某强奸案——对于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从宽时要从严学会幅度并慎用缓刑
魏某某强奸案——对于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从宽时要从严学会幅度并慎用缓刑
来源:刑事审判参考总第133集指导案例第1495号
1、对于性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总体需要坚持依法从严惩处的原则
1.入罪标准的审察判断明知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认定:可以通过被害人的身体发育情况、学业状况与被告人对被害人信息的认知状况等作出判断。
2.刑罚裁量的考量原因强奸犯罪的被害人系幼女或者未成年人,刑罚裁量将体现出明显从重的趋势。《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建议》《量刑指导建议》3.案发后调解、和解工作的拓展机会强奸罪作为紧急风险社会治安、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需要法院不能主动拓展调解,确保案件处置达成三效统一。
2021年1月十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
2、对于认罪认罚、达成谅解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可以适度依法从宽
1.在性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中,认罪认罚从宽规范主要适用于尚未导致紧急后果和社会干扰、犯罪方法普通的案件,对于具备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尤其是其中依法应判处死刑的恶性案件,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规范。
2.强奸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在适用认罪认罚的首要条件下,被告人通过自行赔偿获得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客观上可以进一步体现被告人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
3、从严学会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从宽幅度并慎用缓刑,通过“宽中有严、严以济宽”达成犯罪避免的刑罚目的
1.量刑总体从严《量刑指导建议》:获得被害人谅解虽能作为降低基准刑的情节,但对于强奸等紧急风险社会治安犯罪应当从严学会。
2.慎用缓刑《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建议》
①判断犯罪情节是不是较轻,需要结合具体犯罪的事实和性质来进行。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认定犯罪情节较轻的规范需要从严把握,不可以仅因被告人未导致未成年人身体伤害就认定犯罪情节较轻。
②被告人在因确有悔罪表现而获得被害人谅解将来,虽然量刑时的报应原因有所减弱,考虑到犯罪避免的刑罚目的,对此类犯罪仍应慎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