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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认定标准

www.jxpmhh.com 2025-01-19 婚姻家庭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别人结婚或者明知别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罪认定的构成要件1.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需要具备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别人结婚的,或者明知别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的;3.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别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配偶的人,明知他们有配偶而与之结婚;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 接故意,即明知别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别人结婚。缺少任何一个要件都不构成重婚罪。重婚罪认定的规范与需要注意的地方本罪与非罪的界限重婚是封建主义婚姻规范的产物,是剥削阶级腐化享乐思想在婚姻关系上的表现。在社会主义社会里,重婚是不允许的。但,在市场经济体制打造与逐步完善的今天,重婚观念非常紧急。所谓"大款"养"二奶"已很常见。重婚是一个很复杂的现象,在处置重婚案件时,罪与非罪的界限总是很难区别。大家觉得,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别重婚罪与非罪的界限。1、要区别重婚罪与有配偶的妇女被拐卖而重婚的界限。近几年来,拐骗、贩卖妇女的犯罪相当紧急。有些妇女已经结婚,但被犯罪分子拐骗、贩卖后被迫与别人结婚,在这样的情况下,被拐卖的妇女在客观上尽管有重婚行为,但其主观上并无重婚的故意,与别人重婚是违背其意愿的、是别人欺骗或强迫的结果。2、要区别重婚罪与临时姘居的界限。姘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而临时在一块以夫妻名义一同生活,不构成重婚罪。最高人民法院1958年1月27日在《关于怎么样认定重婚行为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如两人虽然同居,但明显只不过临时姘居关系,彼此以“姘头”相对待,随时可以自由撤散,或者在约定时期届满后即结束姘居关系的,则只能觉得是单纯非法同居,不可以觉得是重婚。”3、从情节是不是紧急来区别罪与非罪的界限。在实践中,重婚行为的情节和风险有轻重大小之分。依据本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风险不大的,不觉得是犯罪。”所以,有重婚行为,并未必就构成重婚罪。只有情节较为紧急,风险较大的重婚行为,才构成犯罪。依据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下面两种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因为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原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假如一方,特别是妇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与别人结婚,因为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是为了摆脱虐待,社会风险性明显较小,所以不适合以重婚罪论处。因遭受灾害外逃而与别人重婚的。因遭受灾害在原籍没办法生活而外流谋生的。一方了解他们还健在,有些甚至是双方一同外流谋生,但迫于生计,而不能不在原夫妻关系存在的状况下又与别人结婚。这种重婚行为尽管有重婚故意,但其社会风险性不大,也不适合以重婚罪论处。本罪与强奸罪的界限在实践中,有些男性本来就有老婆,但却借助某种关系,使用暴力、胁迫等方法,长期与其他女人过两性生活,对外也毫不考虑忌,以夫妻关系自居,而女方却因为各种缘由不能不屈从。对于这种案件,应按强奸罪论处,不应定重婚罪。区别重婚罪与强奸罪的界限应从以下两方面进行剖析:1、客体要件不同。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而强奸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人的不可侵犯的权利。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重婚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两种状况:一是以弄虚作假的方法非法骗取登记结婚。即自己有配偶而又与其他人结婚,或者明知别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二是凡符合重婚罪主体、主观要件的人,尽管没进行结婚登记,但公开以夫妻关系长期一同生活在一块,这里既包含经济生活,也包含两性生活,在他们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强奸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妇女意志,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与之发生性交的行为。重婚罪认定的有关法条《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别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讲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怎么样认定重婚行为问题的批复》重婚是有配偶的人再与第三者打造夫妻关系。有配偶的人和第三者如已举行结婚仪式,这固然足以构成重婚,即便没举行结婚仪式,而两人确是以夫妻关系同居的,也足以构成重婚。比如两人相互间是以夫妻身份相对待,对外也以夫妻自居的,即应觉得是重婚。假如目前还有有配偶的人而娶“妾”,当然也应觉得是重婚。反之,如两人虽然同居,但明明只不过临时姘居关系,彼此以“姘头”相对待,随时可以自由拆散,或者在约定时期届满后即结束姘居关系的,则只能觉得是单纯非法同居,不可以觉得是重婚。比如有配偶的男方到外地处置事务,与原来相识的女方相遇,在逗留该地的短期内,以通奸关系同居,离开该地后,就彼此不相问闻,在同居期间亦彼此知道只不过临时姘居,这种同居就只能觉得是临时非法同居,不可以觉得是重婚。至于某一具体案件是不是构成重婚,抑或只是单纯非法同居,这要依据具体案情认定……。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发布实行后,有配偶的人与别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别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不是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

Tags: 婚姻家庭 婚姻效力 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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