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鉴别找什么部门咨询
危房鉴别,受害人或有关责任单位向地方的水平技术监督局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咨询。这两个部门是危房鉴别的主要受理机构,负责提供危房鉴别的有关服务及指导。
还可以通过更高级别的机构,如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国家认证认同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同委员会进行进一步的咨询或寻求更专业的鉴别服务。
2、危房是不是需要拆除?
找法网提醒,被鉴别为危房并不意味着需要立即拆除。
1.依据有关规定,房子所有人需要根据鉴别机构的处置建议,准时对危房进行加固或修缮治理。
2.假如房子所有人拒不根据处置建议进行修缮治理,或用人有妨碍行为的,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指定有关部门代修,或采取其它强制手段,但发生的成本由责任人承担。
3.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是危房需要拆除,也需要遵循严格的程序限制。因为危房并不是违建,因此不能进行行政强拆,而只能是司法强拆。
4.行政机关在申请法院强拆时,需要提交一系列的文件,包含被强制拆迁的房子有关状况、被强制实行人的详细情况、风险评估材料、拆迁补偿送达的凭证、催告时的状况和被拆迁人的建议等。
5.法院在受理强制实行后,还需要对拆迁补偿的合法合理性与能否强制实行进行审察,最后作出是不是强制实行的裁决。
怎么样处置被鉴别的危房?
对于被鉴别的危房,处置方法主要依据鉴别机构的处置建议进行。
1.假如危房可以通过加固或修缮达到安全用标准,那样房子所有人应根据建议准时进行加固或修缮治理。
2.假如危房没办法通过加固或修缮达到安全用标准,或者加固修缮的本钱过高,那样可能需要考虑拆除重建。
3.在拆除重建的过程中,应严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拆除工作的安全和环保。同时,对于因拆除重建而受损的相邻房子或设施,应给予适当的补偿和安置。